【安徽法院网讯】 自己买下的林木就可随意砍伐,砍多砍少与别人无关?要是你这样想,那你就错了。森林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相分离,千万别以为买了就可随意砍伐,采伐林木必须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且需在许可范围内采伐,超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也是一种犯罪。
2011年4月8日,苗某以61000元中标霍邱县岔路镇莲花寺村将村公路黄棚村民组路段两侧的林木304株。7月25日,苗某到林业部门申请更换了新的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株数为143株。7月26日苗某将中标的全部林木以100000元卖给鲁某、王某,并让鲁某、王某采伐,超限采伐161株,经林业工程师测算161棵林木蓄积为45.02立方米。
法院经审理认为,苗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鉴于苗某系自首,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