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胜律师成功辩护,安徽“黑客敲诈第一案”嫌疑人张某不予批捕
2015-09-18 大成律师合肥分所
新闻链接: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今年六月毕业于合肥某中专学校,因精通计算机技术,在家闲着无聊,遂产生了删除计算机终端用户数据以敲诈对方钱财的念头。张某利用自己的技术删除对方数据后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qq号),称付费100元即可帮助恢复被删除的数据。然而对方付费后,即将其拉黑。被害单位遍及合肥、芜湖、杭州、广东、山西等省市。合肥警方接到报案后,非常重视,将案件列为安徽“黑客敲诈第一案”。2015年8月11日,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张某刑事拘留,羁押于合肥市第二看守所。8月27日,家属慕名找到王金胜律师,并委托王律师担任张某的辩护人。
接受委托后,王律师即去看守所会见了张某,初步了解案件的基本事实。之后多次与办案人员沟通,进一步了解案情,同时为张某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未获同意。
9月10日张某被提请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王律师两次到检察院积极与侦检科检察员沟通,并提交了《关于建议不批准逮捕敲诈勒索嫌疑人张某的律师意见书》。检察机关对此案非常重视,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召集侦查人员、辩护人及一名公众在会议室举行听证会。检察机关充分听取了侦、辩双方的意见后,经过研究,最终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并当场制作了对张某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当日下午,被羁押了37天的张某走出看守所,获得人身自由。张某及家属对王金胜律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本案的良好效果表示感谢。
王金胜律师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娴熟运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并与办案人员进行良好沟通,依法行使辩护人的权利,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获得较好的辩护效果。
王金胜律师,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大成职务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安徽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手机:138 5697 5053 邮箱:jinsheng.wang@dentons.cn
编辑:胡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