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伟答:后来,到了1月4日,我恢复得差不多了,给我就提出去了,外提。看守所有十来个提审室他们不用,他们给我外提,对,又是外提,我提到沈阳大东区另一个武警部队的大院……第二回不是皇姑区了,好像是大东区的一个武警部队大院里。又弄了我是三天三宿,七十多个小时。这七十多个小时没让我吃饭,没让我睡觉,强行让我签了三份笔录,是三份还是两份,我都忘了。
辩护人问:就是1月4号到?
张志伟答:1月4号下午三点到1月7号早上四点多钟,我就昏过去了。连续70多个小时,我没吃没喝也没睡,这次倒没打我,但他们连审我带折磨我,就是来回(qian de)我。我进去以后,棉袄全让他们给拿走了。就穿个衬衣衬裤在那坐着。那就是一会儿(qian de)你,一会儿又那啥,又跟你说易经了,又八卦了,就说你这个面相,天生又有这一灾,你就怎么着。不让你睡,你只要困了,就是一提你头发。我坐老虎凳,给我扣上,给我戴上套帽,睡觉也不让睡。我在这边儿想问题,想着想着就“邦”吓唬我一下,在电脑上弄的也不知道什么带那种声音的程序,就是电脑设定的一种声音。就是我也看不到外界,就相当于在一个特别阴森的地方听到那声音身上就寒冷,然后突然间来那么一点儿小声,刺激人的神经。特别恐怖!有一个是那个队长,名字我没记住,但是我认识他。笔录上有他们的名字,一个队长一个教导员,其中那个教导员……我有点想不起来了。他们让我签三份。当时呢,我就是不签,他们那里边儿写的和我说的不一样,我不签。后来他说,你不签,不签不行。原来辽阳的那伙(警察),人家的笔录你都签了,现在你要是不签,你不是跟我们……是不是我们无能啊。就开始威胁我说,如果你要是不签,给你家属也弄来,把你们以前派出所,以前你在派出所当所长期间所有案子都弄来,挨个查。我担心他们为难我的家属,最后我说,那你那笔录你让我看看,看完以后再改。(他们)说不能改。我说,不是我说的话,你凭什么不给改?(笔录上)说“局长给我打电话了,让我给关照关照。完了我跟副所长说了。”我说,我也没跟副所长说,局长也没给我打电话,我也没跟副所长说,你凭什么往上记。他说,你不签不行,不能给你改。他说,你跟那个辽阳警察(就那么说的)。我说,我跟辽阳警察也没那么说,那是他们自己编的笔录。他说,那也不行,你跟人家能签,我们要是签不了不是显得我们无能了。他说,那个葫芦岛有一个公安局的政委,以前抓进去送到你们那本溪关押,你知道么?我说,知道,姓熊。他说,那个就是我亲自送去的,他当时就是不承认,最后不是也收拾他了么,最后不是也判了一年徒刑么。你不承认,下场要比他还惨。他又拿那姓熊的威胁我。我一想,拉倒吧。我说,你这样说我也不签。到了1月7号的早晨,我就昏过去了。昏过去以后呢,他们就把我的手铐脚镣都给卸下来了,卸下来就给我弄到床上了。完了民警就给他们领导打电话,说这个人昏过去,说是怎么办,是送医院呀还是?等我醒过来后,他说,领导让先观察,先别着急送医院,就那么观察,送我医院之前必须得把(笔录上)这个字签了。后来我苏醒过来,在那床上躺了有一个多小时。苏醒过来他们做我工作,他们说,你签了吧,你是要命呀,还是那啥。他说,你要是不签,你还走不了。后来我说,你先给我弄医院去。他说,弄医院行,弄医院去的前提条件就是你把这个签了我给你送医院,不签不能送你去医院。
辩护人问:当时就是为什么昏过去?
张志伟答:就是折磨我已经筋疲力尽,心脏病发作了。我本来没有心脏病,就是逼的我,不让吃不让喝不让睡,后来诊断是心脏病,缺血性心脏病。现在好了,跟那哪儿吃了一年多的药。当时给我送到沈阳730医院(经确认,应为739医院)去了,给我抽的血,化的验,做的B超。后来他不是让我签字么,告诉我的条件,你签了字就给你送医院。为了先保命,后来我把字签完了,他们把我送到沈阳大东区就在三台子和四台子中间有个730医院(经确认,应为739医院),在730医院(经确认,应为739医院)给我进行的诊查。人家要留我住院,他们没让住。写的病志,也有化验单,(医院)说你们要是不让住,就回去给他用药吧。就这么着,7号下午又给我送到东陵看守所。东陵看守所一看我那个状态,人家不收。后来他们就跟领导商量,说你们先收下,这是省厅专案的。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人家东陵看守所把那个大夫找来了,X大夫。X大夫说,你看这个病。后来,X大夫,给大夫找来,意思看看这个人危险性大不大。X大夫看完病症之后,他们就给X大夫叫到边上。后来跟领导又协商,他们领导又给打电话,给看守所领导打电话。就这么着,给我收了。收完事儿以后,他们就走了。完事儿以后,临走的时候,看守所这么告诉他的,他这要是发现身体有危险,我们打电话,你们来必须得给拉走接出去看病,别有危险,只要有危险就算我们的,就死在我们这儿算我们的。人家不干。他们说,行,有事儿就给我们打电话。他们就走了。X大夫就问我说,你以前有心脏病么?我说,没有。后来,他说这上面写的是缺血性心脏病。他说这缺血挺严重呀。我说,我从来也不缺血。他说这写着缺血性心脏病,化验单写着严重缺水。
辩护人问:缺血性?缺水?
张志伟答:诊断书是缺血性。化验单呢,因为三天三宿没让我吃喝,所以体内严重缺水。化验单上就体现出来严重缺水。完了大夫就说了,你这个体内严重缺水,你一个是按时吃药,我们以后天天给你送三遍药,按时吃药,多喝水,多休息,有事儿及时报告。这么着,就给我送回原来那个监室了。我和袁诚家根本就不认识,所有包括电话、网络,我们俩从来没有过一次联系,没有一次交往,我俩没在一起喝过一顿酒。说句实在话,虽然04年留置盘查过他,但我压根儿没记住他长什么样,见面我都不认识这个人。就是开庭的时候,他们审我的时候,我只知道以前有个矿老板,后来说这个人姓袁。六年以后,他们把我弄到办案大队,才说他叫袁诚家。我都不知道他的大名,这个人我才记住。我安不上这个人,最后到了开庭的当天,大伙都在一起开庭,我才细瞅到底哪个是袁诚家。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这个小个儿的是袁诚家,我跟他没有任何联系,都不认识这么一个人。给我牵涉到这个案子里来,愣给我定个保护伞,这根本没有任何理由。我和检察院也说了,跟法院也说了,要是我跟他有任何瓜葛……检察院说了,要是你跟他认识,就给你定成同案了。你说,哪有这么说的,我跟他认识就得定成同案了?这是第一个。第二件事,就是10年的12月16日中午,他们办案大队通知我们单位领导,说是要找我了解个事。我就问我们领导,谁要找我。他说,省厅纪委。我说,我就直接上省厅纪委去吧。他说,不用,你找不着。我说,我原来念书就在沈阳,省厅纪委我怎么找不着。他说,不用,你先去局长办公室吧。后来,我就去局长办公室了。局长办公室就跟我说了,省厅纪委要找我。我说,那我就去吧,我主动去。后来他说,让我们同事送你去吧。他没给我送到纪委,给我送到本溪那八千坪宾馆,但是办案大队的人走了。后来他们又给他们(办案大队)打电话,说是在本钢宾馆。又给我送到本钢宾馆,就在本钢宾馆里,他们核实我的,问我叫什么,我就说我叫什么。之后要看我的工作证,我就把工作证给他看了。看完之后,就把我们纪委的两个同志给打发走了。打发走之后,没拿任何手续就把我扣下了。我说,你凭什么扣我,你也没什么手续。他说,你少罗嗦。然后让把我兜里的东西全掏出来了,我就掏出来了。掏完之后他们就来扣我,拿一个黑头套来套我的头。我说,你凭什么套我头。我说话的过程中,我的烟,钱,手表,钥匙,还有工作证……我的手表价值一万块钱左右,在天津出差时和同事一起买的,当时好像是差几百块钱一万。手机是诺基亚的,价值3800多元,至今不见了踪影。钱是两部分钱,一部分是零钱,有几百块钱,当时掏出来放那了,(也不见了)。我里面的兜里还有两千块钱。这个零钱和手表、手机扔桌子上以后,他给我戴黑头套,我就不让他戴。我说,你没有任何手续凭什么搜我,凭什么给我戴这个头套。我正说着呢,这边两个警察来按我。当时他们给我戴头套的过程中,我不让他戴,两个干警就公开抢我那两包烟去了。一个上来一把就抓,另一个就去抓他的手。就当着我面就开抢了。就这种素质,这种行为哪是办案呢?如果说我这些东西有什么是违法的,可以写扣押清单。如果我没违法,我都是正当渠道买的,即使扣也该有手续。就算不能返给我本人,能不能返给我单位、返给我家属?一天不返,一年不返,现在都二十九个多月了还不返?当着我面,头套还没等戴上呢,干警就开始抢烟。这是我都看到了抢烟,别的呢?
再有,我里面的兜里还有二千块钱。后来把我带到沈阳的时候,把这两千块钱给我带着呢。办案大队把这两千块钱放他们床上了。当时不是给我刑讯逼供给我浇的凉水,然后衬衣衬裤不全都是水么,还有给我打得牙都出血了,这个腿也破了,蹭的衬衣衬裤上又是血又是水。他们觉得给我送到看守所让人家看到这个也不太雅观。他们就给我这两千块钱拿出来了。我说,还有两千块钱,你给我买套衬衣衬裤,买个裤衩背心。他说,行,既然这样就给你买吧。打发其中一个人就去买了,买了一套衬衣衬裤,买了两个裤头。把我这个带血的衬衣衬裤就给脱了,他们就给收起来,就给扔了。然后,把裤头和衬衣衬裤就给我穿上了。花了这个钱之后,两千块钱还剩了1765元,然后把这1765元给我送到沈阳东陵看守所。我本来是两千块钱整。从这点也能证明,我这个衬衣衬裤和裤头的钱是235元。我这个衬裤现在可能还有,还在我这个包里呢。这个也能说明(刑讯逼供的)问题。再一个, 16号我是主动到案的,18号在一份笔录都没做的情况下,把刑拘手续就开出来了,当时写的是张志伟涉嫌聚众斗殴罪,被营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我说,我从小长这么大,没跟任何人打过仗,你怎么能给我弄个聚众斗殴呢?那办案人员就说,这玩意儿说你什么就是什么。我们这儿空白的有的是,说给你填啥就是啥。后来就逼我签字。我那时候也被逼的受不了了,我说签就签吧。我说,我也没跟任何人打过仗,也没跟任何人聚众斗殴。我就把这个签了。签完以后,检察院第一次提审我的时候,我就跟检察院说了。所以,二次又提审我的时候,我就把这个经过又说了。营口的反贪局提我的时候,我把这事也说了。我跟营口检察院说这事,检察院回答,不可能,我们没看到卷。我说,这个肯定是,这个罪名是18号让我签的字,罪名是涉嫌聚众斗殴罪。我跟他们说到这以后,他们就再也没说话。后来,起诉书上就变了,日期都改了,法律文书都改了,改成了17号,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罪。我说,你们办案也太不像话了,法律文书你们都私自改了。没人说话。后来我说,他们给我刑讯逼供,给我浇凉水,以至于我衬衣衬裤都不能穿了。检察院给我解释,是不是你们内部公安同志觉得照顾你,给你买的新的衬衣衬裤和裤衩背心。我说,我在家当天早上换的新的衬衣衬裤和裤衩背心,他们哪有这种良心给我买新的?我说,这么多嫌疑人,为什么别人都不给买呢?
好像是在11年的6、7月份,营口市反贪局去了几个人提我,当时好像还有个人是营口检察院的叫于果(音)的,他领着反贪局的人去的。当时在东陵看守所的一个小会议室,给我提到那屋,跟我说他们是营口市检察院的。我说,你把工作证给我看看。那个叫于果的把工作证拿出来了,我一看是营口市检察院的,我还不知道是反贪局的。他们当时弄的全程录像,架了录像机,问我是怎么个经过。我就把当时实事求是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他们边录像边记录,后来记录到后期的,他一看我把刑讯逼供的事都说了,把里里外外的经过都说得清清楚楚的,他们一看这个案件根本就不够,后来也就不记录了,就停了。就让我先回去了。我说,那笔录我还没签字呢。他说,不用你签了,就是签了也没有用。人家一听一看这根本就不够,这是一起严重的刑讯逼供案,那个录像反贪局还有。我当时穿的一套黑色的衬衣衬裤,这套黑色的衬衣衬裤就是他们给我送进看守所当天买的那套。
现在一提起这个案子,我跟你一说,我现在就浑身寒冷的感觉,想起那个时候就发冷。现在就是通过刑讯逼供,造成了我现在整个左手全是发麻的。现在我就是每天坚持搓揉,现在整个这个手、手指头尖全是麻的。我进来以后都一年多了,整个脚一沾水一拿出来全是紫色的,都是那个时候冻的。这都是当时手铐给我勒的,都已经落下毛病了。我现在跟人家谁说,跟人家检察院说,人家检察院说,你们这警察对警察还能这样,再一个就是我们也没看见。
后来有一个检察院二处的有一个挺胖的戴眼镜那个,他说,关于刑讯不刑讯的事,你不用跟我们说,我们也不管这个。你愿意说,将来有专门的部门,你跟专门的部门说,我们不管你这事。我说,那你们既然是来办案的,那我跟你说,你是不是给转一下反映。他说,我们没有那义务,我们就是来核实你这个案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