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最新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同业探讨 > 正文

刑事案件研讨之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张某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作者:大成刑辩团队 来源:原创 日期:2017-9-6 12:03:45 人气:36 标签: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拟于本周五(2017年9月8日14:30在本所大会议室举办刑事案研讨会。

本期研讨会主要讨论两起争议较大的案件:分别是王猛律师承办的李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李民律师承办的张某某涉嫌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案。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如何界定三者的区别?李某某的行为又该如何定性?特殊体质的介入对本案定性又有何影响?以及张某某是否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如若不构成本罪,其行为又是否构成其他犯罪?以上问题将于本周五下午予以讨论

欢迎各位有兴趣的同仁拨冗参加、共同探讨

编辑:冉晓婕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首席律师王金胜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