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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罪辩护时机的把握

作者:大成刑辨团队 来源:转载 日期:2017-2-18 17:48:09 人气:27 标签:

   强奸属于重罪,三年起刑,要争取取保候审难度非常高。不过难度高并不意味着一定不可能,其中也有规律和秘诀,笔者结合亲办例谈谈强奸犯罪辩护时机的把握。

   单独作案的强奸案刑拘时间最长只有7日,加上检察院的审查批捕时间最多也只有14日,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最长也不过37日,如果律师是中途接受委托,时间就更紧迫。因此,律师要建议家属快委托,一旦接受委托,必须快介入,三管齐下:一是迅速向家属了解案件的各方面情况;二是马上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三是马上向办案机关提交委托手续,了解案情及处理思路,建立工作联系。在第一时间充分掌握情况后,即对取保候审可行性进行分析,制定辩护方案。

   在非暴力强奸案中,特别是被害人与嫌疑人原本认识的情况下,家属往往急于求成,提出马上让被害人翻证,向公安改称自己是自愿的。律师必须严正指出:其一,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双方确系恋人关系,翻证的理由不充分,翻证难以成功;其二,凡遇被害人翻证,且翻证没有事实依据,公安马上会以伪证罪刑拘被害人,如被害人在审讯下又作出系不自愿的陈述。此时,案子即便存在疑点,因为存在伪证,案件也就成了铁案,全案将失去作疑罪辩护的可能;其三,被害人如说出翻证是因为受家属诱使,家属也面临妨害作证罪的刑事风险。因此,急于求成,无理翻证,不仅于事无补,甚至还会画蛇添足,机会尽失,甚至风险扩大,无法挽回。

   会见时,律师应首先告知其虽然法律规定不受监听但不能保证会见没有监听;其次,再了解其是如何向侦查机关供述和辩解的;再针对其供述与辩解内容进行充分的法律咨询。不可诱导当事人作虚假供述和辩解,只能通过详细和充分的法律解释,运用相关的案例进行充分解读的方式提供咨询意见。告知嫌疑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核对笔录的权利,要求嫌疑人在接受进一步调查时,自己要结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其所经历的事实,作出供述与辩解。法律咨询后再提出辩护方案,听取嫌疑人的要求与意见。

    刑事案件中,不同案情、不同证据、不同当事人都会影响辩护策略的制定,因此选择辩护策略必须精准。强奸案的辩护,一为疑罪,一为罪轻。疑罪辩护,重点是找出“违背妇女意志”的疑点,可从分析事前、事中、事后被害人的行为入手。事前,可通过短信、微信记录,提出系被害人主动接近犯罪嫌疑人;事中,可通过发生性关系的体位姿势、嫌疑人有戴避孕套、被害人的清醒程度、伤痕形成原因,提出被害人系自愿;事后,可通过被害人报案时间、报案原因(保护名誉或敲诈不成等),提出合理疑点。最终提出违背妇女意志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罪轻辩护,重点在未遂、中止、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的挖掘上,及时取得被害人谅解,调取嫌疑人平时表现好的相关证明材料,着重对“无羁押必要性”进行说理和举证。因此,要在会见之后,明确辩点,马上组织相关材料。

    辩护意见,必须形成书面形式,所提观点,必须有依据,或法律,或法理,或政策,或证据。在强奸案中,最重要的材料是谅解书,哪怕是疑罪辩护,也可以建议家属找被害人先赔礼道歉、赔偿补偿,获得谅解,拿到谅解书。如提自首、未遂、中止的辩护意见,必须提出法律及法理依据。如对事实进行辨析,要注重案情分析,不可仅依嫌疑人一人供述与辩解,否则令人感觉依据片面,观点难以成立。如辩护意见提及“平时表现好”,则应有相关证明,或单位证明,或相关的荣誉证书。如家庭情况特殊,上有父母年老多病,下有幼儿嗷嗷待哺,应有相应的年龄证明和病历材料,小孩的出生证明甚至照片。如果是企业负责人,企业又有稳定发展的需要,则应当有企业员工的反映信和签字,可以引用国家及省里公检法、政法委关于保护非公经济政策的精神。这些材料,均要附后,并用红笔将重点部分划出,便于承办警官、检察官高效查阅。辩护意见的观点都有了充分的依据,相信警官、检察官也会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承办警官和检察官都很忙碌,这个“勤”不是建议律师老是去多占用警官、检察官的时间,而是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首先,与办案人员提前预约,避免白跑;其次,要准备好书面的辩护意见和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便于讲解和查阅;第三,不要轻易提出专门的取保申请,建议将取保候审意见包含在辩护意见中,因为法律规定办案机关对取保申请必须在三日内做出决定,而侦查初期,往往取保时机不太成熟,三日内作出不同意取保的概率极大,而办案单位一旦作出不取保的决定,当取保时机成熟了,也可能会因为之前作出过不同意取保决定而影响到该单位再作出同意取保决定。第四,要把握好再次沟通的节奏感,适时了解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探讨,及时补充相关材料。第五,对警官和检察官,既要保持尊重,同时也要发挥法律共同体人的自信,勇于提出意见,从专业和情感上,去说服承办警官、检察官接受辩护意见。

   律师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了解了更全面的情况,制定了辩护方案,既要与家属商讨,也要再一次会见嫌疑人,进行辅导,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其在警官与检察官提审时,要精准地提出自己的辩解意见和要求。因为警官和检察官很忙,时间很紧,只有在有限的时间内抓住重点,提出关键意见,才能达到与警官和检察官有效沟通的目的。如属疑罪辩护,则要要求嫌疑人提出关键的疑点,形成明确的思路,请警官和检察官重视与核查。比如提出系通奸的,则要讲清双方认识经过、交往情况及相关证据。如系罪轻辩护,则要体现出非常好的认罪态度和深刻的悔罪表现,表达从轻处罚、改过自新的强烈意愿,提出取保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理由以及取保后决不翻供的郑重承诺。

   强奸虽然是传统犯罪,且为人所不齿,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的价值观有所变化。除了拦路强奸及暴力强奸以外,还有双方认识的非暴力强奸案,嫖娼后因嫖资纠纷引发的强奸案,甚至还出现了女与男恋爱不成反告强奸,以及诱人入圈套敲诈不成即告强奸的案件(仙人跳)。这些案件,有些通过网络的新手段,涉及面广,查处难度大。如果案件中有这些疑点,辩护律师应当结合新的情况,改变固有的观念,对案件结合时代的发展,进行充分的分析,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再如,从国家到各省政法机关,近年来特别强调对非公经济的保护,如果涉及犯罪的是企业负责人,则可以针对该个人对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性展开调查,提出依据。必要时,对企业失去该负责人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第三方评估,依据保护非公经济的规定和政策精神,提出取保候审的意见。

   总之,针对强奸案,在侦查阶段要取保候审,要紧紧围绕“疑罪”难捕和“罪轻”不必捕这两大重点。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介入,避免刑罚过于严厉而带来的负面效果。

  编辑:冉晓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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