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同业探讨
> 评论
强奸犯罪辩护时机的把握
强奸属于重罪,三年起刑,要争取取保候审难度非常高。不过难度高并不意味着一定不可能,其中也有规律和秘诀,笔者结合亲办例谈谈强奸犯罪辩护时机的把握。 单独作案的强奸案刑拘时间最长只有7日,加上检察院的审查批捕时间最多也只有14日,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陈有西律师:李庄被控辩护人伪造证据...
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激励——以行刑衔...
北师大·刑辩讲堂:王金胜《辩护观点的...
套路贷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之司法...
经营港股、美股相关业务是否构成非法...
何辉新: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
“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
10人非法经营“麻黄碱片”等药品均获...
毒品案件死刑复核“保命”之辩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