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8晚犯罪嫌疑人丁某与胡某发生矛盾,遂伙同他人将胡某打伤,经鉴定胡某伤情系重伤。2013年12月26日,丁某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事拘留,被羁押于合肥市第一看守所。2014年1月2日,本律师接受委托,作为丁某的辩护人。2014年1月16日,瑶海公安分局将该案提请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丁某,并与办案机关沟通后,本律师认为,丁某虽然涉嫌犯罪,但根据本案情节,可以不予批捕。瑶海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采纳了本律师意见,对丁某不予批捕,丁某随即被释放,并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