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广西北海市首例利用微信诈骗案在海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一对90后年轻情侣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欧文军利用容霞萍的手机上网注册昵称为“容妃”的微信号码,个性签名为“求包养,2万元一年,非诚勿扰。”以此来吸引男性网友,伺机诈骗。2012年7月15日,被害人郭某通过手机微信搜索到“容妃”微信用户,便用微信聊天要求包养对方。欧文军通过微信提出先付5000元订金才能见面,并发去容霞萍的裸照。当郭某提出语音通话核实时,容霞萍在明知欧文军利用裸照及手机微信进行诈骗的情况下,还配合接听郭某的电话,使郭某信以为真。郭某于当天将5000元转入容霞萍的账号。随后,欧文军在北海市龙云大厦“一代佳人”娱乐城楼下中国农业银行柜员机将5000元取走,并将郭某拉入黑名单,从微信好友中删除,不再回复任何信息。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文军、容霞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欧文军在共同诈骗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容霞萍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欧文军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容霞萍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