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医生个体诊所内私自接生,联系买主将刚出生的男婴贩卖,并在事成后收受好处费。近日,被告人崔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2009年7月2日23时许,崔某及妻子李某在海淀区厢黄旗其二人所开的无照个体诊所内,为徐某(另案处理)接生出一名男婴。“当时这对夫妻说家里穷,养不起这孩子,问我们能不能找个人家把孩子卖掉。”崔某供述称,“我老婆就说可以帮他们联系,但要4000元的好处费,他们答应了。”
7月3日,崔某夫妇将经营发廊的马某夫妇介绍给徐某,最终双方商定,将男婴以2.6万元的价格出卖。崔某夫妇从中获利4000元。后崔某在马某夫妇的要求下,为该男婴伪造出生医学证明1本。
7月15日,经群众匿名举报,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2010年12月19日,崔某在河南省郑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伙同他人居间介绍出卖他人的亲生子女,牟取非法利益,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鉴于被告人崔某在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另其在犯罪过程中协助李某促成交易,作用相对较小,且考虑到被出卖的男婴已送还其生母,未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