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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籍叔侄十年前被控强奸杀人,今被无罪释放

作者:wjs 来源:安徽网 日期:2013-3-27 17:01:22 人气:305 标签:

   入狱十年等来无罪宣判 ,皖籍叔侄昨天在浙重获自由。

   2003年,杭州发生一起强奸致死案件,次年,安徽籍“嫌疑人”张辉、张高平二审分别被判死缓和15年徒刑,至今服刑已近10年。

    昨日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案发:顺风车惹祸上身

     昨天,张辉与叔叔张高平换上套新衣服,手拿无罪判决书和释放证明,走出浙江乔司监狱。张高平开心地笑了,握住代理律师朱明勇不断地说“感谢你还我们清白”。而张辉从走出监狱一直到住进宾馆、见到老父亲张高发,都沉默不语,只有泪水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

    2003年5月的一天,张辉和张高平驾驶大卡车从老家歙县去杭州,路上一位熟人拜托开车的张辉将女孩李梅(化名)带到杭州。女孩在市区外下了车,张辉和叔叔则继续开往市区。此时的他们怎能想到搭顺风车的女孩后来被奸杀,更不会想到自己会因此入狱。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警,当日上午10时许在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是安徽省歙县人张辉、张高平所为。“2003年5月23日”,张辉与张高平永远都记得这一天,他们被警方从老家羁押到杭州。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遭遇:入狱十年家庭破碎

    张辉和张高平,分别被关押在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张辉入狱前27岁,谈了一个女朋友,出事后女友也离他而去。

    入狱后,张高平每每想到家中老母亲、妻子和两个孩子,就急着直抓头皮。对他来说,一生中最遗憾、最痛苦的事情,都在这10年里发生了:老母亲去世,他不能送终,而随着家里条件越来越差,两个孩子不得不相继辍学,妻子也离家出走。

    因水土不服,张辉和张高平在狱中吃不下饭,最想念老家的辣椒酱。有一次,张辉实在忍不住了,写一封信给父亲要200元钱和几瓶辣椒酱。而在老家歙县的父亲张高发日子过得同样拮据,儿子入狱头7年,他很想去新疆看看儿子和弟弟,但因为没有路费不得不打消念头。

    奔走:专程赴京求助律师

     2008年,张辉与张高平分别从杂志上看到律师朱明勇为河南一宗类似案件申诉成功,监狱外的张高发就开始联系朱明勇,但自己不会上网,一直联系不上,每每都是找到地方,朱明勇又走了。这一找,就从2008年找到2010年。

    “我正式决定接这个案子,是2010年11月25日。之前一天,张高发到北京找我,听说我出差了,又连夜坐火车到我出差所在地,凌晨3点钟才到,花30元钱住了个‘黑旅社’。第二天我去找他,踩的楼板都发出‘吱吱’响,上了二楼看他缩着一个两三平米的房间里。一见面他就抱着我痛哭,还用棍子挑着一块腊肉从安徽带到北京,给我带当礼物。”朱明勇律师说,看到这位父亲,他很心酸!

    朱明勇说,他们组织了一个团队为张辉做法律援助。团队的另一位律师张凯说:“让我们感动的是,新疆石河子监狱的一位狱警,他要退休了,要我们一定要帮帮张高平。他也多次给浙江省高院发函,表示张高平可能是被冤枉的。”经过多方不断努力,浙江省高院终于立案复查。

    转机:一份证据锁定真凶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强奸致死案”立案复查。2012年7月,复查合议庭前往该案被害人李梅的安徽老家进行调查,8月前往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分别提审了张辉、张高平,并于2013年1月将张辉、张高平换押回杭州。

   2013年2月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张高发的申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进行再审。

    今年3月25日傍晚5点54分,朱明勇发了一条微博:“安徽的晚餐为我送行,今晚赴杭州,明天,见证奇迹的时刻。”昨天,浙江省高院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新证据究竟是什么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新证据就是当年被奸杀的少女李梅指缝的DNA经鉴定和比对,与2005年震惊杭州的大学女生吴晶晶被杀案凶手为同一人,凶手勾海峰已被执行枪决。

   进展:准备申请国家赔偿

    走出监狱后,张辉、张高平与代理律师一起来到宾馆。张高发开心地告诉记者,弟弟和儿子都出来了,目前人还在杭州,准备过几天再回老家。等回到老家歙县徽城镇后,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将办酒庆祝一下。

    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案情时,张高发表示“不方便”。 “他们准备申请国家赔偿,不方便接受记者采访。”张高发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

     从2003年5月23日,张辉与章高平被羁押到昨天,还两个月就满10年。朱明勇告诉记者,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162.65元/天的标准执行,另外的精神损失费部分视具体而定。”

    记者记者粗略计算,如果申请成功,张辉、张高平每人将获得约58万元国家赔偿。

      案件回放

◎2003年5月19日上午10时许,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一水沟内惊现一具女尸。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曾搭载被害人的安徽歙县人张高平、张辉叔侄俩是嫌疑人。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判处张高平无期徒刑。同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改判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后,调查核实有关证据。

◎2013年1月,张辉、张高平被押回杭州,以便进一步提审核查。

◎2013年2月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进行再审。

◎2013年3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乔司监狱对张辉、张高平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张辉、张高平无罪。判决书中提到,原一、二审判决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物证经鉴定排除“两张”的DNA,与另一案件中已被判刑罪犯DNA比对部分有相同之处。

相关链接

◎2005年1月8日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在学校考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后,于回家途中被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杀害并抛尸。吴晶晶被害案反响强烈,引起了几十万杭州市民的关注,并一度让夜晚独自外出的杭州市民不敢乘坐出租车。

◎2005年3月18日,该案凶手勾海峰站上法庭被告席,最终被法庭判处死刑。2005年4月27日,勾海峰被执行枪决。

◎昨天,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张辉、张高平一案被害人李梅(化名)指缝提取的DNA,与勾海峰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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