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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在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中的功能

作者:大成刑辩团队 来源:原创 日期:2020-4-7 8:17:56 人气:30 标签: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的经济体制经历了一场脱胎换骨般的变革,呈现出改革开放的壮丽景象,也使中国的企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宽松良好的经济体制环境下,不少企业把握机遇、趁势追击,迅速发展壮大。但同时,由于经济高速增长与需求结构之间的矛盾,市场环境与发展方式存在差异,政府调控及转型升级之间的不平衡,企业在这样的复杂背景下难免滋生出不少“病毒”和“细菌”。近年来,除国有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居高不下外,民营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也呈高发态势。

根据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显示,2014年至2018年,民营企业家职务犯罪在案件数量与涉案企业家人数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犯罪类型主要为窃取骗取型、侵占型、挪用型三种方式,犯罪手段日益隐蔽化、复杂化。犯罪的民营企业家由原本属于“弱势力”群体开始向“强权力”群体转变。例如,近年来涉职务犯罪的部分企业家都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部分人还拥有各种荣誉称号,这种转变的根本诱因就是权力背后的利益交换,也是民营企业文化的缺失。

一、企业文化缺失是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症结所在

民营企业内职务犯罪大致可分为高管职务犯罪和员工职务犯罪,无论是高管还是员工构成职务犯罪,不仅会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还会给企业声誉、市场形象带来严重影响,直接破坏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运作秩序。因此,我们有必要追本溯源,找出职务犯罪发生的根源,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

内因决定外因。民企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与外部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环境过于宽松不无关系,但追本溯源,企业文化的不健全或缺失才是导致犯罪发生的最深层次原因。

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所创造的具有独特性的适宜本企业经营管理的哲学、价值观念及与此相适应的精神风貌和一系列活动。企业文化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一种管理理论。[1]建立企业文化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犯罪不可能指望通过刑罚予以消灭,而只能尽可能将其控制在社会可以容忍的限度之内。那种迷信刑罚的威慑力,尤其是迷信重刑对未然之犯罪的遏制效果以及已然之犯罪人的矫正功能的观点,是不足取的。”[2]

由于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所呈现出的隐蔽性、特定性、专业化等特征,与其通过刑法对犯罪的处罚来实现对犯罪的再预防,不如直接将犯罪行为在萌芽状态就予以遏制。由于国家司法资源的有限,结合企业自身实践特点,通过“义务下沉”的方式,民营企业作为预防其职务犯罪的责任主体,实现由直接再预防向间接预防的转变。

二、民营企业文化缺失的主要表现

企业文化对民营企业的发展影响是巨大的。企业文化的缺失会对民营企业的精神层面、资金方面以及经营管理等造成很大困扰。

(一)法律意识淡薄

法律意识淡薄主要是由于企业文化精神层面的缺失造成的,从而引发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企业精神文化是包含道德、诚信、责任、创新等内核元素的总和,即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念的构建。旨在企业内部形成公平、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等法律文化的普遍认识、态度和信仰,成为企业全体人员共同遵守的基本信念。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济行为最直接、根本的目标是寻求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精神文化的缺失,使得内部道德体系和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同时,在此过程中,不公平的竞争以及收入分配不平等等情况发生,会造成个体意识形态的混乱和心理失衡,各种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就不断吞噬传统的道德和价值观念。思想层面的扭曲,反映到行动中就是经营和管理行为的紊乱,比如利用职务便利受贿、侵占公司财产等。

(二)资金“公私不分”

民营企业内部资金“公私不分”主要是由于企业物质文化的缺失造成的。很多企业家都有类似现象存在,把企业财产看作是自家私有财物。对企业有控制权的管理人员甚至错误的认为:“钱是我辛辛苦苦赚来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类似股东大会这样的机构,在他们眼中往往形同虚设。”尤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大多数还是家族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更不可能做到“公私分明”。常见的情形如:把个人资金与企业资金混同,存入共同账户;用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公款的收支;公款私用、后又用个人钱财去归还;用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其他单位使用,从中谋取个人利益;将公款私自借给亲友使用......这些行为无形中会引发挪用型犯罪等的刑事风险。

(三)轻视资本市场风险

资本市场,能载舟、亦能覆舟。任何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当实业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都有可能面临资金和资源短缺的约束。尤其是当企业经营管理文化不健全时,可能还会遇到进一步发展瓶颈问题:如竞争加剧会摊薄企业的利润,企业规模过大让管理层不堪重负。在此情况下,很多企业选择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和并购机制来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但资本市场除具有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外,也是风险规避和投机的场所,是投机者和冒险家的乐园。资本市场的高额回报是一把双刃剑。在资本市场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收益与风险相伴而随,高收益一定伴随着高风险。此时,许多民营企业游走于法律边缘,通过“潜规则”或违规经营,以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

如众所周知的黄光裕案:不难看出,黄光裕的失败源于其本人对实业经营的弃守,而沉溺于资本市场的运作。在这条失败的道路上,相继倒下了许许多多的企业家们,他们演绎着共同的命运轨迹:实业起家—资本暴富—违规操作—牵涉犯罪—身陷牢笼。不同的人物,相同的命运。

三、企业文化构建对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规制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犯罪的本质就是文化的产物。根据犯罪原因的“亚文化”理论[3],当某种正向的主流文化足以抵御犯罪群体亚文化的侵袭时,犯罪就会得到抑制。因此,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正向价值观,重视企业守法文化、廉洁文化建设,形成全员合法合规意识,为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是至关重要的。旨在促进企业经济的良性发展,从而达到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企业文化与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是密切相关的,它是企业发展的灵魂。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具备可传播性,这就需要在企业中树立典范,进行良性引导,发挥学习模仿的效应。以此阻断不良文化在企业中发展的源头,避免萌发犯罪动机,以此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一)学习日本企业文化

宫本宪在《现代资本主义与国家》一书中曾做过这样的比喻:“美国是军事国家,英国是福利国家,日本是企业国家。”这句话对日本的企业文化是非常形象的比喻。对日本的企业文化,有学者称为紧致型文化(Tight culture):日本社会具有某种道德洁癖,社会宽容度很低,人们生活在彼此的监视之中(道德压力),就像一个无所不在的束紧的铁笼子。在日本,企业文化可以概括为八个字:守法经营,规规矩矩。不同于中国或美国的企业,在日本企业中如果有过微小的犯罪或者犯错行为的员工,企业一般都不会再予以容纳。企业对日本人来说,不单是一个工作场所,而是企业员工们整个生活的中心,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就像是星星围绕着太阳运转一样。日本企业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就像我们中国人对党的忠诚与热爱一般。这也是日本企业职务犯罪发生率低的原因。

(二)百年老店——优秀的企业文化建设教材

此前美国《财富》杂志发表文章,比较中美日三国民营企业的经营状况,文中提到,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为3.7年,美国企业为8.2年,日本企业为12.5年。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事实是,中国经营历史超过150年的百年企业不超过10家,日本则有2.1万家,其中有7家的历史更是超过了1000年!    

管理界有句脍炙人口的名言:“一年的企业靠运气,十年的企业靠经营,百年的企业靠文化”,中国企业与外国企业的竞争力差距,主要体现在企业文化上。能做成“百年老店”的企业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所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所有的中国企业来说,都是一笔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

创始于1921年、被首批列入“中华老字号”的五芳斋集团,正是这样一家值得学习的企业文化建设先行者。其倡导的“和谐、诚信、卓越、创新”的核心价值观,数十年如一日对承担社会责任、坚持清洁生产、维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践行和坚守,提高全体员工“参政议政”积极性、经验决策公开化的战略方针......处处彰显出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合法合规精神。有效增强了企业员工的社会责任感,有利于正确处理好创业、创新、责任、诚信的关系、使之良性互动和相互促进,有利于摒弃“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思想。在这种充满主流文化的企业中,每一个员工都有职业认同感和存在感,就会真正将企业的命运与个人的命运联系起来,企业职务犯罪的动机、机会和成本都会制约此种犯罪的发生,最终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三)向优秀的民营企业同行学习

犯罪学研究成果中有犯罪社会学范式中的模仿理论,即犯罪是可以习得的,个体是由所处环境中被普遍认同的生活习惯塑造的。[4]同理,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也是可以相互影响的。这就需要寻找典范,进行模仿,良性引导,再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进行塑造。其中,向身边优秀的同行学习模仿就是最便捷高效的方式之一。

新希望集团“一二三四五”文化金字塔[5],解密了其如何从1000元起家,经过38年稳健发展为全国最大民营企业之一的底层“密码”。新希望集团总结出了独有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以此形成统一的新希望“味道”。例如阳光正向、善良守信的道德标准;根植社会、回报社会的企业信念;谦虚好学、善于反思的学习态度;关爱员工、平等包容的工作氛围;客户为本、市场导向的经营宗旨......等等。将理念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融合,将教育与实践紧密结合,思想和行为双管齐下,目的是预防职务犯罪。

四、在民营企业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企业文化

笔者服务过很多企业,基本上都说自己的企业文化很好。但当我们深入调研完后,发现他们所谓的企业文化好,大多指的是各种唱歌、演讲、运动、户外拓展等“文武”活动。而这些跟风式的“文武”活动,顶多也就是企业文化的一个展现形式,离真正的企业文化,差之千里。

那什么才是真正的企业文化?如何在民营企业中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理论之父埃德加·沙因的企业文化三层次学说,就能完美解答这个问题。所谓三层次学说,即人工饰品、价值观念和深层假设。将三层次学说与企业实践相结合,就能形成有效的预防职务犯罪的企业文化机制。

(一)制度建设——打造“制度”文化,构建长效约束机制

目前,企业职务犯罪已呈低龄化、高学历、高智商、智能化趋势,防控难度越来越大,因此要在防控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下大功夫。任何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治”都是不可靠的,唯有良好的运作机制和健全的制度体系才能起到时时防控作用,才能使企业长治久安。

实践中,多数民营企业内控制度体系不完善,其表现为: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管控程序缺失,岗位责任不明确,交接手续不健全,信息上报与核对不及时,对整个工作流程缺乏有效监督,长期不对实物、资金、账目进行核查,重要、保密资料不及时收缴入档,或者因保密措施不当,造成大量重要、保密资料散失等。这些问题,为员工职务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制度的缺失很有可能导致发生侵害单位利益的犯罪。

有的民企认为,强化管理和进行制度体系建设太费劲、自己企业缺乏管理人才,或者因为企业效益不好而不愿投入“管理成本”;有些家族企业认为,企业关键岗位由自己家人、亲戚、朋友或者信得过的人掌控,不会出啥问题。结果并非如此,因为,亲情也有经不起利益诱惑的时候;有的民营企业家或者高管碍于面子,对“自己人”的不良行为失之过宽,这种“任人唯亲”做法也滋生了职务犯罪的温床。

因此,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企业文化管理制度,尽可能对各项工作予以规范化。如将各个专门问题的处理程序、方式方法、工作标准制定成单项管理办法,然后,将整个业务流程中的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使企业的各项工作都路径清晰、程序严谨、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信息准确、有痕可查。此外,要堵塞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衔接漏洞,划清不同部门、岗位的责任界限,完善传递手续的瑕疵记载,以利于报表、账实、账账的适时核对,方便接受监督机构随时监督。

做到这些,才能实现全体员工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保证“软环境”的稳定,为企业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刚性保障,确保企业文化建设成果达到预防职务犯罪的目的。

(二)价值观念——凝练精神文化,确定理念体系

价值观念是指藏于人工饰品之下的组织的“信仰与价值”,它们是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哲学。这些东西一般会在文化手册,或宣传册或公司墙上看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风向标”,在企业文化体系中居于核心和统率地位,同时也是基础。

要在企业中树立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和企业价值观,倡导有中国文化传统的企业伦理道德,形成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有利于企业稳定的文化。

精神文化的形成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也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如企业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包括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等,让员工充分了解职务犯罪的法律后果和单位防范职务犯罪的相关措施,以案释法、警钟长鸣。同时注重培养员工的规则意识,对于企业内部发生的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要公开查处,尤其是企业当家人对于“自己人”更不能姑息。此外,民营企业还应重视发挥法律顾问、监督机构的作用,努力把职务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营造人人都被他人监督、人人预防职务犯罪的氛围,形成人人敬畏制度、人人不敢职务犯罪的局面。保证企业风正气清、健康发展。

(三)深层假设——加强行为文化,发挥规范和约束作用

从历史发展角度看,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把一些价值观念、思维和哲学沉淀下来,成为集体潜意识的观念,这就是深层假设。讨论深层假设,需要从企业发展的历史和重要节点去考虑,当集体某种潜意识一旦固化后,就落实在了行动上。

加强行为文化建设,行为文化是“衡量尺”。行为文化发挥着规范和约束作用,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理念再好,制度再优,若不能落实到执行上,还不如没有。企业一旦形成价值观念、确定制度体系,就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

为此应做到“五要”:一要做到企业决策按既定程序走流程、下通知,防止实操者钻空子;二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搞好业务传递和衔接,做到环环相扣、既不脱节又不重叠;三要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素办理传递手续,做到来有凭、出有据,无钱有物、无物有票、“由票变钱”;四要严格落实信息反馈与上报措施,使企业管理者可适时获取动态信息,及时核对账目与计划之间的差别、信息与信息之间的差别,如此,一有异常便能及时发现;五要强化内部流程监督,发现不规范之处要及时纠正,发现有漏洞要及时补漏,发现有问题要及时追查处理。

搭建多种平台,运用各种形式,对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全方位文化渗透,营造浓厚企业文化氛围,力促企业文化理念外化于行。

五、结语

杰克·韦尔奇曾说过:“企业根本是战略,战略本质是文化。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战无不胜的动力之源。”良好的企业文化是民营企业建立自身预防职务犯罪内控机制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企业朝着合法合规的方向发展的必备条件。莱本斯坦曾举例说明,如果2%的天才企业家实现了节约25%的生产成本,而98%的平常企业家实现了节约3%的生产成本,那么后者的市场贡献率肯定要比前者大得多。[6]由此可见,当我们讨论企业文化时,就是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营造出“时时、处处、人人、事事”倡导企业文化的良好氛围,这本身也应该被弘扬。

参考文献

[1] 吕善强:《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内部预防犯罪》,载《山东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2] 陈兴良:《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7页。

[3]“亚文化”理论是指:如果一种小范围群体内的亚文化是与主流文化对立或违反的,通常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亚文化群体之间持有相同的思想和价值观念,往往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处境也十分相似。他们经常聚集在一起,因为相互认同而获得存在感,进而相互支持并相互保护,在一起共同寻求一种与正统、主流社会价值观不同但能够使自己感到有价值的生活方式,这种相互认同的生活方式中就包括了犯罪行为。

[4] 张远煌:《犯罪学原理》,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5]“一二三四五”指的是一个使命,两个愿景,三像基因,四维价值观,五新理念。

[6] 李杏,张利略:《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研究》,载《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作者简介:吴呈律师,大成贵阳办公室顾问,大成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副秘书长。曾于省级、区级两级检察机关反贪、公诉部门工作16年。前检察官,中共党员,曾获省级反贪业务全能标兵、省级优秀公诉人、省级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编辑:胡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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