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十多位律师赶到靖江声援,飞飞扬扬的纸花在靖江法院的屋顶上飘洒,那是法律人对法律死地的祭奠 。王全章律师为了他人的自由而暂时失去自由,于4月3日被江苏靖江法院以扰乱法庭程序为由决定司法拘留10天。此举引起了全国范围很多律师的关注,成了清明节期间网络舆论上一个热点事件。法院在强大的事件压力下屈服,纠正错误。王律师在拘留第三天4月6日凌晨被提前解除拘留,释放。
因为法轮功案件辩护,中国已经有很多律师受到迫害,轻则被警告驱逐,重则被吊照逮捕,这在一个法制文明的国家,是极不正常的,是不能允许的。无论是哪种案件,哪怕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也都有权利获得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也不能被肆意侵犯。由于错误的高庒维稳思维,以及将法轮功案人为地敏感化,由于对宗教类案件的人为的恐惧,对法轮功案件辩护的非法干预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有的地方竟然直接破坏辩护权的独立性,公然指令律师不得作无罪辩护,在受理、出庭辩护词上,都进行直接的干预。有的法庭出现旁听的办案人员公开站起来指挥法官审判,公开恐吓辩护律师的事件。而这种违法做法没有一起受到追究。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信仰自由。中国《刑法》和《刑诉法》也明确规定了,即使是组织邪教的刑事犯罪,也必须受到依法公正公开的审判。中国的《律师法》规定,律师辩护权独立,法庭表达不受法律追究。如果这些基本的法律原则被破坏了,再好再漂亮的政治目的和托词,都不能掩盖违法的本质。
近十多年中,对法轮功案件的特事特办式的违法做法,应当反思停止了。新一届的中央领导同志应当重视关注这个问题。必须恢复到正常刑事办案和合法辩护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