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最新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罪名精析 > 正文

故意杀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形

作者:wjs 来源:生死之辩 日期:2013-7-12 16:51:29 人气:63 标签:

    故意杀人的,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就是,首先考虑的是死刑,这是比较重的,但同样它还有一个特点,它的量刑范围是比较大的,就刑法232条规定,其中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故意杀人而且是既遂,从法律层面来说,它最轻可以判到3年,但是最重是判死刑,而它的特点是首先考虑死刑。至于如果这个罪定下来以后,具体怎么量刑,这是法院要根据案件的事实、案件的情节和对它的社会危害的后果来统一的衡量和裁定。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故意杀人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首席律师王金胜
联系方式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