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总结法律援助办案经验,提升案件质量,表彰先进典型,增强援助律师荣誉感,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省法援中心”)近日组织开展了第三届十佳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选活动。经评委会评审,王金胜律师承办的程某贩卖毒品案荣获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第三届“优秀”刑事法律援助案件。
2015年8月25日16时许,被告人程某在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与龙岗路口向南100米处,按照事先约定准备接收陈孝某(另案处理)通过物流从广东省陆丰市给其托运的一辆两轮摩托车,被告人程某在接收该摩托车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从该摩托车备胎中查获淡黄色、白色毒品疑似物四包共计计2168.6克,经合肥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上述毒品疑似物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别为66.6%、65.7%、66.3%、65.9%。
此案一审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程某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程某不服,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金胜律师接受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担任程某的二审辩护人。王律师认为,该案技侦材料来源不明,无法核实其真实性,而且没有采取技侦措施的批准手续,不具有合法性,该证据应排除适用。最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全案事实,在上诉人程某拒不认罪的情况下改判程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成功保命。
王金胜律师,安徽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首批刑事专业律师,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执业十余年来,主要业务领域为刑事辩护,近三年来,只办理刑事业务,先后办理了多起在当地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目前担任大成合肥办公室刑事部主任,大成刑辩学院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副主任,大成刑辩学院诈骗犯罪研究中心研究员等职务。2019年1月被评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首届十佳刑事辩护律师。
王金胜律师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示了大成刑辩律师风采,值得我们每一位同仁学习。
编辑:冉晓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