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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无牌照宝马Z4跑车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闯红灯遇查后,疯狂拖行交警千余米,当事女司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零口供”刑拘一事(详见本报1月18日A11版、1月19日A08版、1月21日A11版)经大河报连续报道后,办理此案的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昨日下午将肇事司机刘育红案的卷宗送达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但检方目前尚未决定是否批捕。
【记者追访】
警方称车内4张临时牌照系由4S店伪造
昨日上午,肇事司机刘育红的家人委托一位女士来到郑州市交警六大队,向警方交出了车钥匙,接受警方调查。打开车门后,发现车内共放有4张临时牌照,最早的一张有效期截至2012年8月11日,最晚的一张有效期截至2013年1月19日。里程表显示,该车已经行驶了3万多公里。
刘育红的亲属王先生告诉大河报记者,该车是去年从郑州一个二手车交易市场里买的,当时花了39万多元,核实过该车有正规手续,因为想找一个好号,一直没找到,所以挂了临时牌。该车不常开,1月17日,刘育红洗车时,把临时车牌放在了车里,后来驾车出去,忘了把临时车牌粘贴在车前挡风玻璃上。
郑州市交警六大队有关人士说,该宝马车原车牌号是“豫AF535V”,原车主段某是郑州人,新车主被登记在刘育红名下,按郑州车管所的规定,刘育红需要重新申领号牌,才能上路行驶。
根据郑州市车管所一王姓工作人员的说法,该所目前尚无针对二手车的临时牌照业务。对“为什么肇事宝马车会4次申领临时牌照”的疑问,他表示“不清楚”。
昨日下午3点41分,有读者向本报反映:“肇事宝马车是走私车。”“经核实,确认这辆宝马车不是走私车,有报关手续,从大连海关入的关,已经过河南省公安厅核实。”昨晚7时,郑州市交警六大队一中队指导员章冰说,到郑州车管所核实后发现,宝马车内的4张临时牌照均由郑州一家汽车4S店提供。 “这辆宝马车并不是在4S店买的,那么4S店能不能提供临时牌照呢?”章冰说,他们也注意到了这个情况,仍在核实中。
昨晚8时50分,记者从郑州交警支队获悉,肇事的宝马车是2012年7月31日入的户,从当时车主提供的信息来看,车辆信息“正常”。现已查明,该车的4张临时牌照是假牌照,4张牌照的空白纸张确实由车管所提供,后边的章也是车管所民警事先盖好的,但里边的内容却由一家汽车4S店伪造,该4S店没有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而且这些信息也没录入车管所的车辆管理系统,按照规定,只有录入该系统,才是合法有效的牌照。他们将对涉事4S店伪造假牌照的责任进行追究。
【最新进展】
卷宗昨日下午已送达检方
正等待结果
大河报连续独家报道该事件以来,除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持续跟进报道外,人民网、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中国网等大批媒体昨日也相继转载或发出报道。包括央视在内,不少媒体在播报时,都特别提到“对该事件的最新进展,将继续关注”。
在持续关注事件的同时,不少网友包括一些微博认证人士还通过网络披露了一些有关当事人背景的猜测和视频未能拍到的事发情况,但这些网友的“人肉信息”因为太过模糊,尚难以从正规渠道证实。
昨日晚上6时,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治安管理二中队值班民警向大河报记者表示,昨日下午,该局已经将刘育红案的相关卷宗报送到了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但检方尚未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晴川说,如果刘育红妨害公务罪一旦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她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其中,拘役一般是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管制是两个月以上两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