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之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
一、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的关系合同欺诈是民事欺诈行为的一种,指欺诈行为人为达到欺诈之目的,以合同形式为手段,以订立、履行合同为途径,不公平地获取他人财产的行为。合同法第52条第1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第54条...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行贿犯罪应如何打击
两高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
2017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2017...
言词证据不能做为涉税司法鉴定意见的...
放火罪
律璞玉:庭审中要不要搞证据突袭?
刑讯逼供——罪恶之源
正当防卫成为僵尸法条? ——聊城因辱...
两高办理黑社会性质案件会议纪要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