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辩护手记
> 评论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受被告人贾靖的委托,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王金胜律师为被告人贾靖出庭辩护。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贾靖犯有组织领导传销罪名成立。现对其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的刑罚裁量情节,提出以下辩护意...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非吸案司法会计鉴定审查要点
贪污罪
北京首例拒不接受社区矫正者被撤销缓...
重大坏境污染事故罪
李双江之子涉轮奸被拘
法院副卷如何实现逐步公开?
福建福清法院对一起跨国组织卖淫案和...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
17年前杀人疑案被发回重审
企业文化在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中的...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