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伪造货币罪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七十条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淮南女出租车司机被奸杀案一审辩护词...
故意杀人罪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钱某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一案辩护...
非法持有毒品罪
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
职务侵占辩护词
大成刑事团队成功案例系列(五)
假冒注册商标案辩护词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