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同业探讨
> 评论
王金胜:与“一起相约自杀案件的定性分析”的作者商榷
昨天在《安徽检察》上看到“一起相约自杀案件的定性分析”一文,读后对文中作者的观点不能认同,故发此文与之商榷。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
陈有西律师:李庄被控辩护人伪造证据...
致最高检:陈满案.刑事申诉状
“聂海芬”式神探还有多少
企业文化在民营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中的...
指使他人强奸了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冤狱21年的申诉之路
“反日砸车”触刑被判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与回避
集资诈骗罪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