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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倒退—法院的补充证据函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尤其是开庭结束后,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可以建议控方撤回起诉,但决不能为了给被告人定罪,以发函的形式要求控方提供“庭审所需要的证据材料”!法官骨子里满是有罪推定,还谈什么中立裁判、疑罪从无!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当坚持证据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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