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辩护手记
> 评论
张某故意伤害案补充辩护词
张某故意伤害案补充辩护词尊敬的法官: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一案,在经过重新鉴定及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后,辩护人认为,作为本案指控犯罪的关键性证据——被害人刘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两份),鉴定程序及方法明显违法,不具有合法性与真实性,不能作为本案...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陈兴良: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
王金胜律师:是猥亵还是强奸?
斯伟江律师:李庄再次被控辩护人妨害...
为虚开千万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辩护
贷款诈骗罪
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
行、受贿特定物品,犯罪数额如何认定...
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特征——致宜春市公...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