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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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