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最新公告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对于在疫期隐瞒行踪并导致病毒携带者扩散如何认定其行为,目前掌握的标准不一致,有按照治安管理行政处罚的,有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涉嫌犯罪的,有以妨害传染病防治涉嫌犯罪的,笔者认为有必...
发表评论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