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最新公告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同业探讨 > 评论
【公诉的灵魂就是两个字——说服。律师辩护的核心何尝不是如此?以事实证据为根,以法理规则为基,以逻辑情感为辅,让当事人理解,让公诉人认同,让法官接受,最终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达到辩护的最佳效果。】刑辩律师如何实现控辩审有效沟通
发表评论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