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盗窃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
校长带学生开房案,一审判处13年半
职务侵占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
陈瑞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新变化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职务犯罪主体问题...
张明楷100条刑法实务观点集成
郑州“房妹”之父涉嫌职务犯罪被逮捕...
故意杀人、盗窃二审辩护词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