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抢劫罪
[刑法条文]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非法拘禁案辩护词
突发:合肥中院原院长许建被查
一位刑辩律师的只言片语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对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不能拔高认...
裁判文书不说理,何以服人
侵占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
从死刑到无期——历时两年的辩护
安徽六旬患癌教师性侵智障少女案引发...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