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辩护手记
> 评论
故意伤害辩护词
案情经过:2011年4月30日23时40分许,被告人费某某、宋某、杨某某、金某等人在合肥市淮河路步行街游玩,行至步行街与含山路交口西50米处时,费某某与被害人毕某某相撞,二人遂发生纷纷,继而相互撕打,宋某、杨某、金某等人见状加入其中,一起对毕某某进行殴打,...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王金胜:法律职业的精神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周泽:刑辩技术重要还是理念重要
“杀人迷雾”被告人被改判死缓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
如何拿到认罪认罚的谈判筹码
强奸罪
《九民纪要》对商业银行刑事风险的影...
“性侵”小姐案宣判 被告人坚称无罪
大成职务犯罪研究中心公告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