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最新公告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 评论
广西浦北县一男子利志业因犯贩毒罪于2011年8月15日被广东天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1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本应老实做人,靠本事赚钱。但是利志业出来后却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一次与朋友喝酒时,因无钱结账,竟与朋友等人商量去公路抢劫外地...
发表评论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