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辩护手记
> 评论
从“到案经过”中发现辩点
现实中,虽然有不少案件,辩护人进行无罪辩护,但绝大多数的案件都被法院认定为有罪。因此,律师在为被告人辩护的过程中,除了重视程序辩护、实体辩护外,还要格外重视量刑辩护。自首情节是我们进行量刑辩护主要辩点之一,我们往往通过审查侦查机关所出具的到案经过来判...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招投标贿赂案件“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贿赂与馈赠的区别
涉房受贿案件的辩护思路
贿赂数额的辩护技巧及司法鉴定问题
侮辱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行贿罪的辩护技巧
尸体会自己移动吗 一次艰难的辩护
贿赂案件中量刑与自首和坦白的认定
资助恐怖活动罪
陈满这23年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