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同业探讨
> 评论
客观归责思维在认定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中的运用
案例【案例一】周某任A县卫健委副主任。2013年,周某经其朋友赵某介绍认识A县B医院(私营)院长张某,后张某联系周某,让其帮忙介绍病人,每月支付报酬2500元。周某联系了乡镇计生办主任王某(周某妹夫)、计生办退休干部李某(周某党校同学)、平素关系较好的个体医生等...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破坏计算机系统罪
客观归责思维在认定受贿罪“利用职务...
郭某强奸杀人案二审辩护词
利用微信“求包养”骗钱财 90后情侣双...
脱逃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的那些人
蹊跷的强奸案——夜总会小姐遭“性侵...
海上抢劫杀人案 主犯潜逃二十年后被判...
“以贩养吸”涉毒案的辩护策略
浅议民营企业与单位犯罪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