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法速递
> 评论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8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2012年11月1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20日起施行。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非法经营罪
陈满:冤狱23载 终获清白
李某等轮奸案被害人代理词
淮南集资诈骗第一案辩护词
妨害作证罪
招投标贿赂案件“不正当利益的认定”...
薄熙来:我是被冤枉的
贿赂与馈赠的区别
涉房受贿案件的辩护思路
律师视角:薄熙来案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