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辩护手记
> 评论
寻衅滋事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刘某(以下简称被告人)亲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开庭前,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依法多次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参加了法庭调查。辩护人现就本案...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何辉新:陈平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
随机推荐
最高院关于防范冤假错案的意见
“大成刑辩合肥论坛”圆满成功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
最高院关于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
拐卖儿童 领刑十年
大成刑辩专业化宣讲交流合肥站
扒窃入刑15月适用仍困难
王新明合同诈骗案
两高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
徐加富强制医疗案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