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法速递
> 评论
两高、两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发布日期:1999-8-4执行日期:1999-8-4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最高法院副院长沈德咏:我们应当如何...
住建部原副司长受贿获刑12年
如何解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虚...
贪污罪
一重伤害犯罪嫌疑人被不批捕
李双江之子涉轮奸被拘
重大坏境污染事故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要点
北京首例拒不接受社区矫正者被撤销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