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站内最新公告
关闭×
广告位招租,联系QQ:63189737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罪名精析
> 评论
决水罪
[刑法条文] 第一百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域者以其他危 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发表评论
热评话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结果犯性质与...
随机推荐
关注聂树斌案(之一)
解读《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的重点...
韩嘉毅:辩护律师向被告人展示卷宗有...
聂树斌案,最高院应该尽快再审
诈骗罪13个司法解释、27个指导案例、...
集资诈骗罪
死磕派“四大金刚”已被聂家委托担任...
案件研讨会之 李某故意杀人案、张某某...
为胡某某无罪辩护一案之取保候审申请...
强迫交易罪
首页
团队简介
经典案例
罪名精析
辩护手记
新法速递
同业探讨
媒体关注
法治聚焦
律海拾贝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88号置地广场A座41、42、43层 电话:13856975053 QQ:2541262354
信箱:2541262354@qq.com
皖ICP备18002242号-1